南充公款拉票贿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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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时任四川省仪陇县委书记杨建华用公款80万元,自己出面或安排下属,向部分可能成为市委委员的人员送钱拉票,当选上南充市委常委。后来被中央巡视组发现。此案共涉及人员477人,其中组织送钱拉票的16人,帮助送钱拉票的227人,接受拉票钱款的230人,失职渎职的4人;涉案金额1671.9万元。3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中,杨建华因犯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获刑20年;时任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犯玩忽职守罪,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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