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再审案

分享...


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在担任博时基金经理期间,马乐利用其掌控的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累计成交金额10.5亿余元,非法获利近两千万元,为案发时全国最大的“老鼠仓”案。深圳、广东两级法院均判处其缓刑,层层抗诉后,最终由最高检出手。最高法院亲自开庭审理,改判其有期徒刑三年,并申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亦可适用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这是最高法院建国以来开庭审理的第三起刑事案件,另两起分别是林彪、江青集团案和沈阳刘涌案。


联系人

主任律师

谢文强

电话13981905353

执业证号 15101199410782750

查看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