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官王桂荣涉嫌玩忽职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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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桂荣,女,1998年6月至2008年6月任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桂荣在2002年办理于某某诈骗案件时,对该案证据不严格依法审查,对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没有合理排除,同时错误采纳了程序违法的无效证据。王桂荣辩称,自己当时作为于某某诈骗案件的主审人和审判长严格履行了庭前审查,开庭前汇报院领导,并在罪与非罪问题上向市中院请示,市中院也作出构成诈骗罪的书面答复。判决的结果也是经审委会讨论决定的。只是因为业务能力有限,在证据上的采用上自己当时不知道什么是“三无”证据,特别是于某某案件被再审改判,是因为证人翻供等新证据出现而改判。后王桂荣因涉嫌玩忽职守犯罪,舞阳县人民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即自2011年10月19日起至2013年7月18日止)。且不说2011年河南舞阳县人民法院判王桂荣法官入狱一案的判决书是如何传至网上的,但该案能在2015年的网络媒体上引爆,恰是因为该判决书将当下很多一线办案法官们内心深处的隐忧推向了大庭广众。司法改革正在全力推进下的法官员额制、办案终身负责制、法院内部的案件请示汇报制等等,最让法官们内心不安和人人自危的关键点在于,在当下的中国法治大环境下,法官们能有多少制度自信、能力自信和抗干预自信?自己会不会也成为下一个王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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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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